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手機受潮不保固?聰明判斷不當冤大頭

更新日期:2009/02/26 01:24 江佩君

  經濟不景氣,讓許多民眾手機的汰換週期變長,遇到故障也不願買新機,寧願拿去維修,但是業者卻辯稱「手機受潮不保固」,消費者反要自掏腰包買單。行政院消保會特別與業者協商,達成手機受潮標準的共識,消費者可依此標準不再當冤大頭。

  由於手機受潮並不在保固範圍內,常有消費者上門維修時,業者概以受潮屬人為因素,不負保固責任而收取維修費。但受潮的標準到底在哪裡?卻只是業者單方面的說法,並沒有的統一標準。

  行政院消保會日前邀集主管機關的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,以及中華電信、全虹、聯強等銷售與維修通路業者共同協商。會中達成共識,只要是手機內部防潮標籤已有渲染、褪色情形,或手機電路機板、零組件出現鏽蝕、水漬現象時,就可判定是手機受潮。

  不過,新買手機一個月內發生受潮故障,因無法認定是發生在購買前還是購買後,所以可視個案狀況從寬認定,由業者提供維修及服務。

  行政院消保會督導組組長劉清芳建議,若遇到不肖業者擅自認為手機受潮,要求消費者自付維修費時,可再比較其他業者,評估是否真正是手機受潮。另外,消費者若能清楚手機受潮的判斷標準,就不易被欺騙。

  至於,該如何避免手機受潮故障?消保會建議,除了避免手機直接掉入水中、飲料或其他液體外,減少持手機出入溫泉、三溫暖等濕熱的地方、使用水上遊樂設施、戶外下雨或手部潮濕等情況,也能降低手機受潮發生故障的機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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