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遲繳卡款 循環利息擬降
更新日期:
2009/06/16 04:09
〔記者許敏溶/台北報導〕消基會日前接獲投訴,消費者信用卡延遲繳款,銀行卻收取近二十%的循環利息以及違約金,消基會認為,消費者只是延遲繳款,並非惡意不繳,認為持卡者遲繳卡費利息不應該超過五%才合法,呼籲行政院消保會重新訂立信用卡定型化契約範本,要求銀行對遲繳者不可收取超過五%利率。
行政院消保會法制組表示,延遲繳款收取近二十%循環利息的確偏高,有討論往下降空間,但由於現有信用卡定型化契約範本內並未規定遲繳利率,是否要增列,還要邀集金管會、銀行等相關單位進一步討論。
消基會秘書長吳家誠指出,只要遲繳,不僅以循環利率計息,而且循環利率起算時間還往前推至結帳日,而不是超過遲繳的時間,部分銀行甚至還收取五百到一千五百元不等的違約金,根本是暴利。根據德國實務判例,延遲繳款利率不得超過基礎利率加計二.五%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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