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蘋果iTunes4月前全面提供無盜拷保護歌曲

更新日期:2009/01/07 09:20 鄭詩韻

(法新社舊金山6日電) 蘋果電腦今天表示,今年4月以前,iTunes音樂商店的每首歌曲,都將不會有防盜版軟體保護。

蘋果行銷副總裁希勒(Phil Schiller),在Macworld Expo博覽會發表新款MacBook Pro筆記型電腦,以及麥金塔電腦軟體一些時髦的升級版本之際,做出上述宣布。

希勒說:「我們與所有大型音樂公司合作,iTunes從今天開始,將提供800萬首無數位權管理(DigitalRights Management,簡稱DRM)的歌曲,本季結束之前,全部1000萬首歌曲都將無數位權管理。」

長久以來,唱片公司堅信數位權管理軟體可保護音樂免遭盜版。

iTunes4月也將打破6年來每首歌曲賣99美分的傳統,這可能是讓音樂公司支持取消數位權管理保護所做的讓步。

希勒表示,歌曲將依唱片公司的決定,分為69美分、99美分、到1.29美元等不同價格。音樂公司一直以來要求蘋果在iTunes上收取更高費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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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一則小杜就不太懂了

印象中

所有音樂都應該有版權才對

蘋果這樣子做

不會被告嗎

疑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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